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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20-2-19 11:40| 发布者: 张岩| 查看: 634| 评论: 0|来自: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日前,辽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省属各高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尤其要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对其予以资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帮助他们顺利度过疫情难关。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患新冠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要协调经办银行启动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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