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21批9件案件。按照区域分,阜蒙县6件,海州区1件,细河区2件。此批案件涉及环境问题13个。按照污染类型分,大气环境问题3个,占23%;水环境问题4个,占31%;噪音问题2个,占15%;土壤问题1个,占8%;生态环境问题2个,占15%;其他污染问题1个,占8%。 以上案件,市工作协调组已第一时间转办给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查办,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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